上海小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产品风险评级规范

上海小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07-30 本文章78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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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风险评级规范

 

第一条    为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科学、高效、有序地制订和执行投资决策,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和不断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及《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与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对基金类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对基金产品进行评级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情况、产品类型及组织形式,托管情况、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等多个方面,按风险水平从低到高划分为五个风险等级,即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本细则划分产品的风险等级不低于行业协会制定的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按照产品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具体产品风险评级细则见表1。产品最终风险等级的划分见表2。

 


第三条    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公司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五种类型。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产品的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适当性匹配原则如下:

(一)C1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1级的产品;

(二)C2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风险等级的产品;

(三)C3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产品;

(四)C4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4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产品;

(五)C5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

 

第四条    基金风险评级的使用,产品的风险评级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以最新版本为准。风险评级结果不应作为买卖某支基金的唯一建议。

 

第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高管讨论后上交执行董事审批,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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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指标得分根据基金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得出。

[2]若产品无投顾,则剔除投顾评估项,并相应增加管理人评估项的总分。

[3]基金最终评分=基础得分合计-其他风险因素扣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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