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机构;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 机构投资者,需要按照合格投资者资产证明标准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以下条件二选一) 

1、提供资产负债表和真实性承诺函。要求:(1)提供认购时机构客户上一年度或上半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2)财务表中真实性承诺函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审计报告原件。要求:提供认购时机构投资者上一年度或上半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会计师签字,审计报告中列明的机构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 自然人投资者,需要按照合格投资者资产证明标准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以下条件二选一)

1、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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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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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03-10 本文章53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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